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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5年前的《国际电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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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国际电报协议》

​​​​​​​​亦请参见:国际电联历史概述​
                  第一届国际电报大会(1865年,巴​黎)
在1848年和1849年间,一波民众抗议浪潮席卷了整个欧洲。革命正在酝酿之中。在一些国家,这带来了新的政府和更大的民主。与此同时——也许是这些变化背后的影响——发生的一场技术革命,导致了通讯速度的巨大飞跃:电报。​
 
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进行了实际实验,第一张网络由William Fothergill Cooke和Charles Wheatstone在英格兰安装完成。1844年,塞缪尔·莫尔斯(Samuel Morse)在美国建立了一张网络,而电报线路开始将越来越多欧洲国家的主要社区连接起来。

斯特拉斯堡边境办事处的电报操作员
(来源:从摇臂式信号机到卫星)​
 
然而,存在的壁垒阻碍了电文​跨国际边界的流动。例如,1852年,在法国和巴登大公国的边境,在斯特拉斯堡建立了一个共用电报站。它有两名雇员,每个领地各一名。当法国雇员从巴黎收到电报时,他必须将其信息写在特殊的表格上,然后将其交递给桌子对面的同事,然后由他的同事将其翻译成德语,然后再次发送。此外,发送国际电文意味着各主管部门之间必须就资费和技术问题达成大量协议。
 
十九世纪中叶的欧洲地图使这些问题更加恶化。在当时欧洲地图上,意大利和德国由几个较小的邦国组成,而奥匈帝国和奥斯曼帝国则覆盖了使用不同语言的国家。

 
第一部国际条约(1849年) 

在德国的公国当中,普鲁士通过其强大的军队和蓬勃发展的工业生产占据了统治地位。工业家和政府需要良好的国家通信,尤其是与威斯特伐利亚领地,因为该领地与普鲁士其他地区不相连。国际连接也是需要的。这些因素促使普鲁士牵头就电报问题达成跨境协议。 

到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末,普鲁士已与其他德国邦国签署了15项此类条约。普鲁士和奥匈帝国于1849年10月3日签署了第一份真正的国际条约,内容涉及“为国家急件交换而建立和使用电磁电报"。结果沿现有铁路在柏林和维也纳之间建立了一条电报线路,并在奥地利的奥德贝格建立一个共用电报站。在那里,每个国家的电报操作员都在各自的境内交换电文。政府电文是第一要务;有关铁路服务的电文排在第二位,而公共信函则排在最后。在日历的偶数日期,从奥地利发送的电报优先,而普鲁士电文在奇数日期优先。 ​

这份条约遵循了以前的双边邮政条约的模式,并为未来的国际电报协议提供了一个范例:它旨在控制电文的流动、在国家边界交换电文的程序以及资费的适用。​ 


1850年德国电报线地图
(来源:Hundert Jahre telegraphie in Frankfurt am Main 1949年)​​
 
奥德电报联盟(1850年) 

普鲁士于1849年与萨克森以及1850年与巴伐利亚签订了电报协议。连同与奥匈帝国签订的条约,它们构成了1850年7月25日在德累斯顿成立的奥德电报联盟(AGTU)的基础。在随后的几年中,其他讲德语的邦国加入普鲁士、奥地利、巴伐利亚和萨克森这些创始国,它们是:符腾堡、汉诺威、巴登、梅克伦堡-舒维林和伦巴第-威尼西亚王国。与这些领土有密切关系的一些邦国也加入了联盟:荷兰、摩德纳和帕尔马公国、托斯卡纳和教皇国。 

新联盟的《德累斯顿公约》将成为后续多边条约的模板,从而为国际组织监管电信奠定基础。首先,《奥德电报联盟条约》仅涵盖国际通信,联盟的每个成员都可以自由地管理其国家系统。其次,它包括实现国际服务管理标准化的措施,例如价格。第三,由于电报是一种不断发展的新媒介,因此决定在定期举行的电报大会上对条约进行审查和修订。最后,其它国家也可以加入奥德电报联盟。1865年诞生于巴黎的国际电报联盟(ITU)采纳了几乎所有这些要素,几乎没有任何修改。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末开始,奥德电报联盟向一些私营公司开放了协议,这也预示着国际电联未来结构的一个关键因素。 ​

1857年,管辖奥德电报联盟的条款被合并为一份文件,而之前的四份文件是在定期召开的大会上签署的。由此产生的《斯图加特公约》包括另一个特点,对未来的国际电信协议中具有根本性意义:原则和实用性的分离。不太可能更改的事项载于公约中,而单独的文件涵盖了规则和服务说明,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更新。

 
西欧电报联盟(1855年)
 

1855年12月29日,比利时、法国、撒丁王国和瑞士在巴黎成立了西欧电报联盟(WETU)。这些国家已经在1851年至1854年间签署了双边电报协议。与奥德电报联盟一样,其他国家随后也加入了西欧电报联盟:葡萄牙、荷兰、托斯卡纳大公国、摩德纳和帕尔马公国、教皇国和两西西里王国。一些英国私人公司和海底电缆公司也被接纳成为成员。 

西欧电报联盟通过了与奥德电报联盟公约非常相似的公约。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两个联盟的活动逐渐趋同和重叠。联盟中一些成员国中已经签署了双边条约,例如1850年5月的普鲁士和比利时,以及1852年的奥地利和瑞士。更重要的是,在这两个集团中一些国家之间举行了混合大会。


A奥德电报联盟派遣表(来源:Flickr​)  
 

巴黎公约和柏林公约(1852年和1855年) 

第一次混合大会于1852年在巴黎举行,涉及比利时、法国和普鲁士。他们签署了一项内容广泛的公约,以允许电报线路不受干扰地通过边境。它认可每个人在发信点付费后使用国际服务的权力,并保证了电报的私密性,但只有政府才能使用密码。1855年,这三个国家再次举行会议并签署了更新的《柏林公约》。 

布鲁塞尔公约(1858年6月) 

1858年,比利时、法国和普鲁士之间的第三次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他们签署的《布鲁塞尔公约》是朝着建立泛欧电报联盟迈出的重要一步,因为除了三个创始国之外,另有十一个国家于1861年加入了该联盟:丹麦、卢森堡、葡萄牙、撒丁岛、西西里岛、西班牙、瑞典和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和教皇国。阿尔及利亚、科孚岛和马耳他的私营海底电缆公司也同意遵守其规定。 

《伯尔尼公约》(1858年9月) 

同时,奥德和西欧电报联盟成员之间的这些联合活动越来越清楚地表明,两个联盟需要合并。这是西欧电报联盟在1857年的会议上提出的,并邀请奥德电报联盟参加于次年在伯尔尼举行的大会,目标是建立一个覆盖欧洲的单一电报联盟。尽管奥德电报联盟没有参加,但它要求大会东道国瑞士起草一份适用于所有国家的文件。1858年9月1日签署的《伯尔尼公约》几乎囊括了《布鲁塞尔公约》的所有条款,而普鲁士是《布鲁塞尔公约》的缔约国。因此,奥德电报联盟于1859年加入了该组织。整个欧洲大陆的电报服务正在趋于统一,但并未实现。 

共同成立国际电报联盟(1865年) 

尽管在1849年至1858年之间已达成协议,但问题仍然存在。根据电报的路由,电报可能会单独或先后遵守《斯图加特公约》、《布鲁塞尔公约》和《伯尔尼公约》的规定。尽管这些条款的规定相似,但并不完全一致。国际电报的迅速扩展以及技术的进步,增加了统一的需求。1865年在巴黎找到了解决方案,当时二十个国家签署了第一部《国际电报公约》,国际电报联盟由此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