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录:
4 无线电通信部门 (ITU-R)
4.1 情况分析
4.1.1 为打造国际电联无线电通信部门(ITU-R)未来几年的战略规划基础,必须对目前和未来的ITU-R及其环境做出分析。这种分析需要明确了解各项影响因素,包括国际电联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以利于ITU-R充分利用机遇实现自己的目标。
4.1.2 ITU-R面临的最大挑战是跟上国际无线电通信世界快速而复杂的变化步伐,并为满足无线电通信,特别是广播行业以及所有成员的需求而及时做出响应。在日新月异的环境中,面对成员对产品和服务与日俱增的需求,该部门应确保与时俱进,全力回应挑战。
4.1.3 根据国际电联《组织法》第1条,ITU-R致力于通过管理国际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资源创造有利环境。由于频率和轨道资源的全球性管理需要高层面的国际合作,ITU-R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推进错综复杂的政府间谈判,从而在主权国家之间达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这些协议体现在《无线电规则》和为不同空间和地面业务达成的各项世界规划和区域性规划之中。
4.1.4 无线电通信领域处理的是对二十一世纪全球经济发展关键且日趋重要的地面和空间业务。五花八门的应用使无线系统的使用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增加。国际无线电通信标准(如ITU-R建议书中所含标准)全球通信框架得到巩固 – 并将继续成为各类新型无线应用的平台。
4.1.5 无线电通信领域亦包括航空遥测和遥控系统、卫星业务、移动通信、水上遇险和安全信号、数字广播、气象卫星以及自然灾害的预测和检测。
4.1.6 根据《无线电规则》的规定,对空间通知及地面通知及其相关出版物的登记,是ITU-R的一项中心工作。
4.1.7 继续开发用于减灾赈灾的无线电通信系统的需求日益加大,成为未来即将面对的一个重要挑战。电信在灾害管理的各个阶段都是不可或缺的。与灾害相关的应急无线电通信业务特别包含灾害预测、发现、告警和赈灾。
4.1.8 在气候变化领域,无线电通信部门的工作侧重于对用于天气和气候变化的ICT(不同无线电和电信技术及设备)的使用:飓风、台风、暴风雨、地震、海啸、人为灾害等的监测、预测、发现和缓解。
4.1.9 包括政府机构、公众和私营电信运营商、制造商、科学或工业组织、国际组织、咨询机构、大学、技术院校等在内的利益攸关多方,通过与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和研究组相关的进程,有必要确定最佳和有效地使用无线电频谱有限资源和卫星轨道的途径,这关系到二十一世纪全球经济的发展及价值的增长。
4.2 愿景
国际电联无线电通信部门(ITU-R)将继续作为独一无二的世界融合和监管中心在全球无线电通信事务中发挥作用。
4.3 使命
国际电联无线电通信部门(ITU-R)的使命是确保所有无线电通信业务,包括利用卫星轨道的无线电通信业务,均合理、公平、有效和经济地利用无线电频谱,并就无线电通信事宜开展研究和批准建议书。
4.4 战略目标
国际电联无线电通信部门(ITU-R)的战略目标分三个方面,其中包括:
• 通过实施《无线电规则》和区域性协议,有效而及时地通过世界和区域性无线电通信大会更新上述法律文件确保无线电通信系统的无干扰运行
• 制定旨在确保无线电通信系统运行性能和质量的必要建议书
• 为确保合理、公平、有效和经济地利用射频频谱和卫星轨道资源并为未来扩大和新技术的发展提供更大灵活性寻求途径和方法。
4.5 具体目标
国际电联无线电通信部门(ITU-R)的具体目标包括:
4.5.1 具体目标1 – 协调:
在部门成员和部门准成员酌情参与的情况下,促进、加强和确保所有成员国就有关无线电通信问题的决策开展合作和协调。
4.5.2 具体目标2 – 处理:
鉴于无线电通信业务融合的加速,按照《组织法》、《公约》和《无线电规则》,满足成员有关频谱、轨道接入和运行的要求。
4.5.3 具体目标3 – 制定:
制定有关无线电通信业务的建议书,以便应用现代电信/ICT实现连通性和互操作性,并为频谱和轨道资源的最有效使用创造条件。
4.5.4 具体目标4 – 通报:
与其它局和总秘书处酌情开展协调与合作,通过出版并散发相关资料(如报告和手册),传播有关无线电通信的信息和专业知识以满足成员的需求。
4.5.5 具体目标5 – 帮助:
在无线电通信事宜、信息和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及应用方面,特别是在 a) 弥合数字鸿沟;b) 争取平等获取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c) 为能力建设提供培训并制定相关培训材料方面,向成员,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