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GSR-25最佳做法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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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球监管机构研讨会
实现灵活和富有远见的监管 投资于战略能力
实施灵活的框架,例如基于成果或基于原则的监管、 不仅关注技术升级,还要确保对维持和扩大新技术工
并酌情考虑诸如分级许可和日落条款等安排,实现因地制宜 具及方法所需的人力和财务资源进行持续投入,使其成为核
的监管响应,以适应技术和市场的发展。使用数据、战略远 心监管工作的一部分。建立多学科团队,建立内部前瞻和数
见、水平扫描和预测框架(包括能够及时采取行动的场景、 据分析部门,划拨资源并简化跨部门的协调。与业界、学术
早期预警指标和预先商定的触发因素),来更好地识别出新 界和智库等利益攸关方开展合作,支持持续学习和监管情
风险和新机遇,从而引导创新,而不是简单地被动应对。利 报。利用同侪技能提升和与较成熟数字市场的监管机构的联
用频谱和空间技术作为创新平台。 合磋商(人员交流、联合听证会),从监管和行业实践中吸
取经验。
协作创新
确保决策具有包容性且有据可依
将利益攸关方的参与范围从一次性磋商扩大到与各部
委、市场参与者、学术界和各行各业的民间团体建立持续解 加强基于证据和风险的决策监管能力。利用新的数据
决问题的伙伴关系。共同创造的解决方案允许不同参与者的 源和平台、AI分析和利益攸关方的输入意见,为决策提供支
经验多样化,以共同为最佳和适应性解决方案提供信息,建 持。通过监管影响评估将不同利益相关方(包括不同的供应
立合法性和所有权共享,并改善合规性和实施。通过嵌入跨 商和消费者,特别是服务不足的群体和本地创新者)可能产
部门一致性机制,统一政策并防止规则冲突。 生的不同后果纳入考量,分阶段实施,并进行反复评估,以
不断改进监管措施,使规则与现实情况相一致。
二 调整并加强监管能力
使协作制度化
为监管机构赋能,以适应数字现实 使监管机构利用联合任务组、共享的监管实验室和机
构间工作组等形式,进行跨部门和跨辖区的协调。考虑国际
我们鼓励决策机构确保监管机构的职责范围能够反映 电联的协作治理方式 – 结构化、透明的决策、明确的职责、
基础设施、内容与服务的融合。这可能需要对数字平台、数 共享的证据、有时限的工作计划以及公共、私人和民间团体
据治理或AI予以监督,同时加强跨部门协调,以减少各自为 合作伙伴之间的联合问责 – ,设计协调一致且具有适应性的
政的情况并强化公共利益成果。这也要求政治、运营和财务 措施,应对复杂生态系统的挑战。认识到监管机构相对于政
独立,以在政治或市场周期之外实现长期规划、公正决策和 府的互补和独特作用,“政府总动员”方法对于确保国家数
执法一致。 字政策的连贯性和有效治理复杂数字生态系统越来越重要。
2025年8月31日-9月3日 | 沙特阿拉伯利雅得 3 www.itu.int/gsr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