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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

全权代表大会将选举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无线电通信部门(BR)、电信标准化部门(TSB)和电信发展部门(BDT)的局主任无线电规则委员会(RRB)委员。见《组织法》第62 和 63 款)。

全权代表大会亦将选举组成国际电联下一届理事会的理事国。见《组织法》第 61 款)。
 
选举结果
候选人总名单
会晤候选人
候选人资料

 

  时间要求和程序

  按照国际电联《大会、全会和会议的总规则》第170款的规定,有关候选人的资料必须在2006年10月9日(星期一)23:59时(日内瓦时间)寄达秘书长。

有关选举和选择程序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公约》第2条和国际电联《大会、全会和会议的总规则》第三章

 

  丧失投票权

Doc. PP-06/40

为了能够在全权代表大会上全面行使自己的主权,会员国必须确保他们拥有《组织法》第169210款规定的表决权,同时代表他们出席安塔利亚全权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得到了《公约》第325款和327至331款所规定的正式授命。

 

 有益链接
选举结果
 
候选人总名单
 
会晤候选人
 
候选人资料
 
PP-06的选举(PP-06/3号文件)
 
PP-02的选举

 
 重要日期
2006 10 9 日之前提交候选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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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日期: 2007-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