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碎片化到连贯性:国际法协会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中的作用
国际法协会人工智能与技术法委员会
会话203
越来越多的机构正在为人工智能制定规则和原则。欧盟、欧洲委员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倡议以及各国的人工智能法律、战略和国际技术标准反映了一种共识,即人工智能需要基于人权、透明度和问责制的治理。
与此同时,这些并行的举措产生了一种拥挤的、有时令人困惑、支离破碎的规范格局。许多框架依赖相似的原则,但在范围、法律性质和实施途径上有所不同。对于国家、监管机构、公司和民间团体而言,常常难以理解这些文件之间有何关系,哪些规则适用于实际操作,或应如何实施。
该小组将审视这一不断变化的格局,并研究重叠、有时甚至是相互竞争的治理方式所带来的挑战。在此背景下,它将介绍国际法协会新成立的人工智能和技术法委员会的工作,该委员会的全球和多学科成员提供了一个评估这些跨司法管辖区和部门发展的难得论坛。委员会旨在制定包括示范法、导则和共同原则在内的实用指南,以帮助澄清形势,支持实施,并促进人工智能治理的更大一致性。
Jon Truby博士是新加坡国立大学国际法中心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工智能法和可持续发展主席们,领导人工智能和技术法的研究。他担任国际法协会人工智能与技术法委员会的主席们,也是OECD的参与专家。人工智能计算与气候人工智能专家组。他还为包括教科文组织人工智能伦理之友小组在内的多项国际人工智能政策举措做出了贡献。
他目前的研究考察了国际法、可持续性和新兴技术的交叉领域,特别强调数字脱碳和对自然有益的人工智能。他的工作进一步探索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如何支持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特别是在反腐败法、人权和法治等领域。
Truby博士的学术研究和政策参与的重点是在国家和国际层面制定有法律依据和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人工智能治理方法。他被公认为斯坦福大学世界前 2% 的科学家,反映了他的研究的全球影响力和学术地位。
Annalisa Ciampi毕业于佛罗伦萨大学(法学学士(荣誉);妇女联谊会奖)、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富布赖特学者)和罗马大学 La Sapienza(博士)。她是律师(1996年)、维罗纳大学国际法教授(2005年)和CEDR认证调解员(2023年),在欧洲委员会和联合国担任过各种国际职务,包括担任联合国集会与和平集会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
安娜丽莎·钱皮(Annalisa Ciampi)目前在意大利常驻日内瓦代表团担任法律和人权专家。她在国际法的各个领域发表了大量文章,目前的研究领域包括人权及其与贸易和投资、发展、和平和技术等其他全球治理领域的相互作用。
在ILA人工智能与技术法委员会,Annalisa领导人工智能与人权分委员会。
希梅娜·索菲亚·维韦罗斯·阿尔瓦雷斯(Jimena Sofia Viveros Alvarez)是人工智能治理与道德、数字外交领域的主要代言人,是和平与安全高级顾问以及全球南方和可持续发展倡导者。
她是一位杰出的国际律师、学者、作家和演说家;现任IQuilibriumAI董事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HumAIne基金会主席。
被任命为联合国秘书长人工智能问题高级别咨询机构成员,担任和平与安全事务共同牵头人。此外,全球军事领域负责任人工智能委员会(GC-REAIM)专员,担任更广泛的和平与安全领域的共同负责人和报告起草委员会成员,经合组织人工智能专家,国际法 协会人工智能和技术法委员会全球规范小组委员会副主任,互联网大会人工智能特别委员会人工智能安全和治理项目专家, 国际机器人军备控制委员会(ICRAC)成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工智能专家无国界组织、国际电联标准网和网络和平研究所顾问委员会成员,以及其他荣誉和附属机构成员。
维韦罗斯女士曾在墨西哥政府、国际组织、法庭以及冲突和冲突后地区的实地职位任职。
Zoltán Turbék是一位专注于人工智能治理的独立专家。他曾是一名职业外交官和联合国(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工作人员,在国际法和多边决策进程方面拥有20年的经验。
2025 年之前,他一直担任乌干达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副代表。在此之前,他曾担任匈牙利外交和贸易部国际组织/人权司司长。他还曾担任联合国大会法律委员会副主席们和匈牙利常驻纽约联合国代表团的法律顾问。
作为欧洲理事会人工智能委员会(CAI)成员,他积极参与了有史以来首项规范人工智能使用的国际条约的起草工作。2019-2021年期间,他还荣幸地担任了欧洲理事会人工智能特设委员会(CAHAI)政策制定组的联合主席们,并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工智能伦理建议书的谈判期间担任该国代表团团长。
他担任国际法协会新成立的人工智能与技术法律委员会的全球规范、治理和比较监管小组委员会的副主任。他是日内瓦安全政策中心(GCSP)研究员。
-
C1。政府和所有利益攸关方在促进信息通信技术促进发展中的作用
-
C4。能力建设
-
C5。建立使用ICT的信心和安全性
-
C10。信息社会的道德层面
-
C11。国际和区域合作
-
目标9:建立有弹性的基础设施,促进可持续工业化和促进创新
-
目标10:减少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的不平等
-
目标16:促进公正,和平与包容的社会
-
目标17:振兴全球可持续发展伙伴关系
- 目标 1:消除所有数字鸿沟,加快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 目标3:营造一个包容、开放、安全、有保障的数字空间,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
- 目标五:加强人工智能国际治理,造福人类
https://www.ila-hq.org/en/committees/artificial-intelligence-technology-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