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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亮点:国际电联和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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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电联的标准化工作可追溯到1865年,当时20个欧洲国家的代表在巴黎举行会议,协调和制定欧洲电报系统的标准。大会签署了《国际电报公约》,作为其附件的《国际业务规则》(也称为《电报规则》)规定了有关操作问题的详细信息。为了跟上电报技术的发展,这些规则由后续的大会定期修订和更新。  
 
到1885年,电话的发展和扩展引发了关注,因此《电报规则》增加了“国际电话业务"的规定。
 
到了二十世纪初,国际电话业务和长途电报的复杂性使得有必要在国际联盟两届大会之间开展国际研究,以制定相关的国际标准。因此,在巴黎举行的1925年国际电报大会设立了两个咨询委员会: 
  • 国际电话咨询委员会(CCIF)- 研究制定长途电话终端设备、传输质量和资费标准。
  • 国际电报咨询委员会(CCIT)- 处理电报的技术和业务问题,实现传真电报的标准化,并确定资费和国际术语。
这些委员会各自建立了一个结构,由研究组开展研究和制定拟议的标准(称为建议书),并定期举行全体全会,批准标准和组织研究组的工作。
 
鉴于国际电话咨询委员会和国际电报咨询委员会面临的许多技术问题基本相似,1956年决定将两个委员会合二为一:
  • ​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 其职责是研究与电报和电话有关的技术、业务和资费问题,并就此提出建议。
1992年,国际电联在日内瓦增开的全权代表大会对国际电联进行了改革,赋予国际电联更大的灵活性,以适应日益复杂、交互和竞争的电信环境。国际电联的三个主要活动领域是按“部门"组织的:电信发展部门、无线电通信部门和电信标准化部门。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更名为国际电联电信标准化部门(ITU-T)。
  • 电信标准化部门(ITU-T)- 其职责是研究技术、业务和资费课题,并就这些课题提出建议书,以便在世界范围内实现电信的标准化。​
电信标准化局(TSB)是电信标准化部门的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