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9 –(6.2 – 联合国和其它组织)第800号决议 电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国际电联在此领域的作用 (C-1977, 最后修正 C-1984) 理事会,经审议秘书长题为“电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国际电联在此领域的作用”的说明,(第5073/CA32号文件),注意到 a) 无论各国发展水平如何,完备的电信基础设施在其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除国际电联外,许多国际组织都非常关心某个或多个电信领域的发展; b) 并非所有国际组织都充分了解国际电联在制定电信规则和标准方面发挥的作用,以及国际电联在制定关于规划和利用电信基础设施和业务的报告和建议书方面开展的活动; c) 联合国大会在其第A/RES/31/139号决议中要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与有关专门机构合作,提交有关发展大众通信系统的进展报告,该报告将由第33届联大(1978年)审议;考虑到 a) 国际电信联盟是联合国认可的、按照其基本法规采取适当行动以实现基本法规所制定宗旨的专门机构; b) 《国际电信联盟公约》(1982年,内罗毕)第4条规定国际电联宗旨如下:– 保持和扩大所有成员国之间的国际合作,以改进和合理使用各种电信,并在电信领域内促进和提供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 促进技术设施的发展及其最有效的运营,以提高电信业务的效率,增强其效用并尽量使之为公众普遍利用;– 协调各成员国的行动以达到上述目的; c) 按照《国际电信公约》第5条的规定,国际电联通过其各个机构在诸多方面开展工作,包括制定规则和标准,完成技术研究,以制定各种电信业务规划、运营和维护的政府间协议,包括用于大众通信的电信传输系统和资费; d) 国际电联作为电信项目的执行机构全面参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