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6 - (7.2 – 其它杂项事宜)– 第673号决议(WRC-07)“用于地球观测应用的无线电通信使用”;– 第750号决议(WRC-07)“卫星地球探测业务(无源)和相关有源业务间的兼容性”;– 世界电信标准化全会第73号决议(2008年,约翰内斯堡)“信息通信技术和气候变化”;以及– 2009年世界电信政策论坛意见3(ICT与环境);– C08/52号文件(国际电联与气候变化);– 《国际电联2008年综合年度报告》;– C09/48号文件(国际电联与气候变化),考虑到电信/信息通信技术在防止气候进一步变化各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做出决定在PP-10通过必要决议前,采取以下行动是适宜的:承认: 1) 电信和信息通信技术(ICT)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重要性; 2) 国际电联各部门和国际电联总秘书处(总秘书处及三个局)在提高公众对电信/ICT在减少温室气体(GHG)排放、灾害预测、发现和减缓、以及减轻气候变化所造成的自然灾害负面影响中的重要性的认识上所做的努力,赞同: 1) 国际电联关于制定环境友好电信(无线和有线)标准的相关活动; 2) 国际电联总秘书处和所有各局开展的、有关提高人们对ICT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作用的认识的活动,做出决议,责成秘书长和各局主任: 1 向今年12月将向在哥本哈根举行的2009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CMP)传达信息,强调国际电联理事会2009年会议已就电信/ICT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可发挥的重要作用做出了一致决定; 2 积极参加2009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CMP)的筹备工作及大会本身,并为大会提供有关国际电联在减缓气候变化并适应其影响方面发挥作用和开展活动的必要信息; 3 为2009年8月30日至9月4日在日内瓦举行的第3届世界气候大会(WCC-3)要求制定的“全球气候服务框架”贡献力量; 4 协助提供国际电联涉及气候变化的有关电信/ICT的出版物、宣传册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