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3 - (7.2 – 其它杂项事宜)进一步注意到 a) C05/37和51号文件中包含的建议应在国际电联现有的预算拨款范围内予以实施; b) 对C05/37号文件中列出的某些项目(特别是与完善业务流程相关的项目)的实施需要深入研究,做出决议 1 在理事会2005年会议之后,立即实施以下项目:– 差旅管理,– 采购工具(服务、特别服务协定和电信发展局(BDT)的采购),– 战略、财务和运作规划之间联系的加强,– 人员的招聘、任命、调动和晋级,– C05/37号文件提及的某些其它业务流程的完善; 2 上述项目的承诺资金不得超出在信息通信技术资本基金限额内的1 800 000瑞郎的上限; 3 秘书长对C05/37号文件中列出的项目(包括咨询公司针对未来工作提出的建议)做出进一步研究,并向新的理事会监督组提供一份报告,进一步做出决议赞赏依据第1216号决议成立的新的理事会监督组所开展的工作,同时,对其职责范围、组成和工作方法予以修订,内容见本决议的附件,责成新的理事会监督组 1 在支持小组的协助下,对本决议所列各项目的实施予以监督,并向理事会2006年会议提交最终报告; 2 确保上述项目的承诺资金不超出现有拨款; 3 审议秘书长就C05/37号文件所列项目做出的报告,责成秘书长 1 提供适当的内部人力资源,推动上述做出决议1所列各项目的实施,便于新的理事会监督组开展工作; 2 完成对C05/37号文件所列各项目的审议,并及时向新的理事会监督组提供一份报告; 3 就本决议的实施情况向理事会2006年会议做出报告。附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