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3 - (6.2 – 联合国和其它组织) 10 再次谴责某些殖民国家在其统治领土内所采取强迫建立不代表人民的政权及实施不代表人民的宪法,加强外国经济及其他利益地位,欺骗世界舆论,及鼓励外国移民有系统的流入,同时使原住民失所,并将之驱除出境并转移到其他地方的种种政策,并敦促各该国家不再玩弄此类伎俩; 11 要求特别委员会继续执行任务并寻求在尚未实现独立的各领土内立即充分实施该宣言的适当方法; 12 要求特别委员会提出具体建议以协助安全理事会考虑对于各殖民地内足以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发展情况采用符合联合国宪章的适当措施,并建议理事会充分考虑此类建议; 13 要求特别委员会继续审查成员国遵守该宣言及关于消除殖民主义问题的其他有关决议的情况,特别是遵守有关葡萄牙统治下各领土、南罗得西亚以及纳米比亚的各决议的情况,并向第二十四届大会提出报告; 14 要求特别委员会继续审查成员国遵守该宣言及关于消除殖民主义问题的其他有关决议的情况,特别是遵守有关葡萄牙统治下各领土、南罗得西亚以及纳米比亚的各决议的情况,并向第二十四届大会提出报告; 15 敦促管理国家与特别委员会合作,准许视察团依据大会及特别委员会以往所作的决定进入各殖民地领土; 16 作出议定设立准许殖民地国家及民族独立宣言发表第十周年纪念筹备委员会,由特别委员会委员及大会主席商同特别委员会主席指派的其他六名委员组成,并要求该委员会拟订一项纪念该宣言通过十周年的特别活动方案,以找到其他加速实现宣言目标的方法,并向第二十四届大会作出报告; 17 要求秘书长考虑特别委员会的建议,通过由其支配的各种媒介,包括出版物,广播及电视,采取具体措施,将联合国在消除殖民主义方面的工作,各殖民领土的情况以及殖民地人民正在继续进行的解放斗争,予以广泛和持续不断的宣传; 18 要求管理国家与秘书长合作,促进大规模传播关于联合国实施宣言工作方面的信息; 19 要求秘书长提供实施本决议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 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