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8 - (6.2 – 联合国和其它组织) 7 呼吁所有国家及组织在道义、政治和物质上更多地援助南非解放运动组织开展合法斗争; 8 对反对种族隔离者在专制法律下所受的残酷迫害,及对自由战士在合法解放斗争中被俘后所受的待遇表示严重忧虑,并: a) 谴责南非政府以残酷、非人道和卑鄙手段对待政治犯; b) 再次呼吁释放所有因反对种族隔离而受监禁或监管的人士;并呼吁所有政府、组织及个人加紧努力,劝导南非政府释放所有这类人士并停止对反对种族隔离者的迫害与虐待; c) 宣告对这类自由战士应依照国际法,尤其是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予以战俘待遇; d) 请秘书长编制并尽可能广泛宣传: i) 因反对种族隔离而被处决、监禁、软禁或监管、或驱逐出境者的名册; ii) 关于南非政府及其官员对囚禁中反对种族隔离者施行残暴行为的各种现有资料的记录; 9 表彰反对种族隔离运动组织的活动及其他从事援助种族隔离受害人士和促进其事业的组织所进行的活动,并请所有国家、组织及个人慷慨捐助以支持这种努力; 10 敦促所有国家政府通过立法或其它行动,在其领土内阻止所有支持种族隔离政策的活动及组织,以及任何赞同种族隔离及种族歧视政策的宣传; 11 请所有国家阻止移民,尤其是熟练人员及技术人员,前往南非; 12 请所有国家和组织停止与南非种族主义政权及实行种族隔离的组织或机构进行文化、教育、体育及其他方面的交流; 13 请所有国家及组织尽可能广泛地于一九六九年庆祝国际消除种族歧视日,以表示与南非受压迫人民团结一致; 14 要求南非共和国政府种族隔离政策问题特别委员会作为优先处理事项就联合国关于种族隔离问题各项决议的实施情况,所采措施的效力,及达成更有效国际行动的方法,进行研究并提出报告; 15 要求特别委员会加紧促进国际反种族隔离运动的努力,并为此授权该委员会: a) 在总部以外地点举行会议或派遣分组委员会前往各专门机构、各区域组织、各国及各非政府组织进行磋商; b) 会同秘书长并在为此用途所拨预算款项范围内与各专家进行磋商,并安排关于种族隔离各方面的专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