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3 - (6.1 – 国际电联成员)第1097号决议 国际电联成员国的投票表决权(C-1996)理事会,注意到 a) 根据《组织法》第210款(1992年,日内瓦)的规定,未交存《组织法》和《公约》的批准、接受或加入证书的缔约国,自1996年7月1日起在国际电联大会、理事会会议、国际电联任何部门的任何会议上或通过信函举行的磋商中不再享有表决权,直到交存这样的证书为止, b) 自1994年7月1日国际电联两部法规生效日起,那些未提交要求加入《组织法》和《公约》(1992年,日内瓦)的法律文件的非缔约国不再享有表决权,进一步注意到关于上述证书交存问题的全权代表大会第1号建议(1994年,东京),考虑到国际电联成员国应享有所有权利至关重要,在国际电联大会和会议或正式磋商中行使表决权尤为重要,做出决议,敦促尚未提交各自证书的国际电联成员国加快国内程序以批准、接受或通过(《组织法》第52条),或者加入(《组织法》第53条)国际电信联盟《组织法》和《公约》(1992年,日内瓦),并尽快向秘书长提交他们各自的证书,责成秘书长 1 根据交存证书的数量,在他认为适当的时候向国际电联成员国通报该决议内容,并定期向尚未交存证书的国际电联成员国发布有关决议内容的提醒通知, 2 提醒国际电联成员国注意:根据《组织法》第231款和《公约》第527款的规定,任何《组织法》和/或《公约》的修正文件生效后,《组织法》第52和53条规定的对《组织法》和《公约》的批准、接受或通过或者加入,应当适用修正后的《组织法》和《公约》。参阅: C96/129和C96/137号文件。 _______________ 第185号决定 与电报磋商有关的对“多数”一词的释义(C-1957, 最后修正 C-1981)理事会,经审议1940/CA12号文件,做出决定,在以电报形式征询国际电联成员国意见的情况下,必要多数应为在磋商结果统计出来时已经批准或加入《公约》的国际电联所有成员国的多数(如果到那时依照《公约》生效条款的规定他们没有丧失表决权的话)。根据《公约》第1条进行的有关新成员国加入的讨论应继续遵循第216号决议(修正版)。参阅: 2000/CA12(1957年)、4965/CA31(1976年)、5703/CA36(1981年)号文件。 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