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6 - (5.2 – 无线电通信部门) 9 一项活动的单价(标准费率或计划内费率)为:单价 = 活动费用/计划内交付能力。对于与文件制作相关的服务(如:笔译、打字和印制)或其他相关服务,可使用反映历史数据的价格以确保延续性。单价根据实际成本和能力情况每月重新评估。 10 活动费率用于根据提供给服务接受方的服务的数量开具发票。“根据服务开具发票”是成本分配方法的基本工具。通过这种手段,国际电联的运行基础设施的费用被系统地分配到各项输出成果。 11 尽可能将成本进行直接分配是该方法的主要目标。根据该方法,不能直接分配的费用定义为剩余费用(见步骤5)。为减少2006-2007年预算草案中的剩余费用金额,除文件制作服务外,对所有活动价格均采用了一个10%的固定加价因数。该因数是根据最佳做法确定的。剩余费用按照直接费用金额比例分配到输出成果(“成本分担原则”)。步骤 4 将活动分配到内部服务接受方服务接受方应付费多少,为何付费? 1 基于对每服务接受方服务水平交付要求的预测(对于人员服务而言为时间,其他基于驱动因素的活动为数量),用(从步骤2和步骤3得出的)单位费率乘以(按小时或数量单位计算的)服务额计算各项活动费用。 2 如费用不能直接记入输出成果,则第二种选择是将其分配到各接受部的专门通用成本中心(亦见步骤1),然后再同各部自身消耗的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一道按比例使用衡量单位(见步骤5)间接分配到相关输出成果(见步骤5)。 3 在预算实施过程中,活动费用根据计划内标准费率和通过时间跟踪系统及文件制作系统获得的实际数量情况记入输出成果。标准费率定期重新计算(视情况在每月底)以反映实际费用。因此,记入金额是经过调整的,考虑到了计划内和实际费用之间的差异。步骤 5 将剩余费用分配到输出成果哪些成本中心的费用尚未开具发票至输出成果? 1 作为最后步骤,所有未能通过开具服务发票直接分配到输出成果(见步骤4)的剩余费用均通过使用间接的基于衡量单位的分配方案从通用成本中心分配到输出成果。成本核算方法在通用成本中心中对这些费用进行跟踪。 2 国际电联的成本分配方法区分出两种不能将费用直接记入输出成果的情况: a) 活动发票面对的服务接受方本身就是一个成本中心; b) 成本中心因自身消耗的服务而接受费用。 3 这些剩余费用按直接分配金额比例(见步骤4)分配到总秘书处及各部门的输出成果。 4 例如,在2006-2007年的预算草案中,总秘书处各部和各局的原始费用中约11%是通过衡量单位间接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