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4 - (5.2 – 无线电通信部门)步骤 1 按支出类别规划成本中心的资源向一个成本中心分配哪些成本要素? 1 根据2006-2007年预算草案,成本核算体系管理总秘书处各部和各局各处室的约180个成本中心及代表国际电联向成员和外部客户提供的各项目和服务的53项输出成果(在信息系统中称为“内部记账单位”)。 2 考虑到 a) 国际电联的理事机构确定的批准预算限制; b) 《财务规则》第7条的规定; c) 现行预算指导原则; d) 计划内双年度工作计划,即大会、会议、进行成本回收的服务等的筹备和落实,已确定出每个成本中心和输出成果为获得预期结果所必须的基本资源需求。本成本分配方法的前提是,每个成本中心均为组织和执行输出成果项目和实现既定目标做出积极贡献。步骤 2 确定人员方面的能力和费用每提供一小时服务需要多少人员费用? 1 在每个成本中心中,均按相应级别的工作 – 月(每年12个月或更少)将每个职员的计划内能力确定下来。以工作-月表示的计划内能力代表分配到一个成本中心的所有职位的预算内能力。该数字实际仅为工作能力的毛额。由于假日和其他休假,该工作能力在实际情况下不能全部用于与服务相关的工作。从实际角度出发,必须将毛能力转换为每名职员的净工作能力。 2 每名职员的净工作能力计算如下: a) 净年度工作日: 365 天 – 104 天周末 – 30 天年假 – 9 天公休日– 12 天平均缺勤(培训、病假)= 210 天净工作日。 b) 每职员净年度能力(小时): 210 净工作日 * 8 小时/天 = 1680 小时/年。 3 根据每职员的净年度能力,计算出每个成本中心的每小时和每职等标准费率。按照全部成本分配的原则,如步骤1所计划的,小时费率包括人员费用和其他费用(相关成本中心的代表性综合成本)。 4 服务费用是采用每职等和每成本中心的平均费率进行分配的。采用平均费率有利于统一分配费率的应用,便于在成本中心层面控制人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