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6 - (2.2 – 人力资源管理)做出决议 1 鼓励成员国和部门成员为国际电联的领导职位和选任职位提名合格的妇女候选人,并为国际电联的职员职位,特别是专业及专业以上职位建议合格的妇女候选人; 2 要求秘书长在现有预算限制内划拔适当资源,用于设立一处理性别问题的全职人员职位,请秘书长 1 制定行动计划和程序,立即解决国际电联职员中的性别不均衡问题,特别是在专业及专业以上职类的性别不均衡问题,并将此行动计划和程序以及关于其实施情况和有效性的信息一并提交给理事会2002年会议; 2 对《人事规则》提出适当的修改,以便更好地推进国际电联性别问题的改观,责成秘书长和各局主任向理事会2002年会议报告在将性别问题纳入总秘书处和各部门工作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参阅: C2001/123和C2001/132号文件。 ______________ 第1195号决议 国际电联的有效人力资源管理(C-2002)理事会,忆及 a) 理事会2001年会议通过的题为“国际电联改革建议”的第1181号决议,而且尤其是该决议(C2001/117号文件)附件1中的建议CR6,该建议责成秘书长起草一份有关国际电联有效人力资源管理的综合报告并提交给理事会2002年会议; b) 理事会2001年会议通过的题为“国际电联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与实践中的性别问题”(C2001/123号文件)的第1187号决议;经审议 C02/27号文件中的秘书长报告以及C02/47号文件中的特设工作组报告;认识到国际电联现行的合同政策是多年来形成的并通过使用多种类型的合同实施;国际电联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需与国际公务员委员会(ICSC)为联合国共同制度制订的标准保持一致; ICSC制订有关合同政策和职员业绩鉴定政策的标准为提供给联合国各组织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