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 - (1.2 – 其它财务事宜)认识到需要保证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对筹备进程和执行秘书处的有效参与,做出决定 1 将附件1中注明的金额作为国际电联对峰会筹备工作的捐款列入国际电联2004-2007年《财务规划》草案, 2 回应联大决议,赞同为与峰会有关的自愿捐款设立特别信托基金, 3 依照《财务规则》第19条,授权从电信展周转资金中先划拨250万瑞士法郎给特别信托基金,之后再按照下面规定的条件分几次进一步拨款,为峰会每个阶段出资500万瑞士法郎,作为无息贷款,以支付附件2中详列的峰会费用和开销,条件如下: a) 当捐款到位时,将由特别信托基金偿付所有贷款, b) 不得影响每年计划向电信展盈余基金的转账, c) 国际电联《财务规则》的所有相关条款均适用于特别信托基金的管理,而且该基金接受国际电联外部审计员的年度审计,并向理事会提交相关报告, d) 这种贷款机制是否继续应由每届理事会会议审议, e) 这种贷款机制下的每次提款均应附有一份说明如下内容的文件: 1) 所要求的金额, 2) 说明资金计划用途的详细陈述,责成秘书长 1 继续开展筹资活动,并欢迎以下各方向特别信托基金提供资助:– 所有相关联合国机构,– 其他政府间组织,包括国际和区域性机构,– 成员国和部门成员的自愿捐款,– 非政府组织,– 民间团体和– 私营部门, 2 定期向理事会通报筹资活动的结果,并起草一份报告提交全权代表大会; 3 向2002年7月召开的政府间筹委会会议提出为信息社会世界峰会设立一个预算委员会的建议; 4 向理事会通报由电信展周转资金提供贷款的费用和管理特别信托基金的费用。附件: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