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要求和程序

按照国际电联《国际电联大会、全会和会议的总规则》第170款的规定,有关候选人的资料必须在大会前的第28天(即,2018年10月1日(星期一))23:59(日内
瓦时间)之前寄达秘书长。
关于选举和选举程序的详尽信息,请参见 《公约》第2条和《国际电联大会、全会和会议的总规则》第三章(亦见CL-17/42号通函)。
 

道德准则

理事会2018年会议通过了候选人开展竞选活动的道德准则。这些准则可查阅此处。 

《国际电联新闻双月刊》候选人采访

《国际电联新闻双月刊》将邀请所有候选人提交有关其竞选问题的回复。了解更多

表决权

为了能够在全权代表大会上行使自己的主权,成员国必须确保他们拥有《组织法》第169 和210款所规定的表决权,同时代表他们出席2018年全权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得到了《公约》第325款和第327至331款所规定的正式授命。(亦参见证书一节)

以往的选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