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结构草案

附件2

大会结构草案

代表团团长会议

职责范围根据《国际电联大会、全会和会议的总规则》第49款,须在大会开幕会议之前召开一次代表团团长会议。在此会议上,各代表团团长须准备第一次全体会议的议程,并就大会的组织和大会、委员会以及(酌情)全体会议工作组的正副主席等提出建议。

1委员会 指导委员会

职责范围:协调所有与顺利开展工作相关的问题,并对会议的顺序和次数做出安排。考虑到一些代表团人数有限,尽量避免会议重叠。

此委员会由大会主席和六位副主席以及各委员会和全体会议工作组的正副主席组成。

2委员会 预算控制委员会

职责范围确定会议的组织和向代表提供的设施,审查和批准整个大会会期内发生的支出账目,并向全体会议报告大会的预计总支出,以及由于执行大会的决定所引起的支出估算。

3委员会 工作项目

职责范围:

 –       审议电信环境中的发展状况并审议ITU-D部门的战略规划草案;

–        制定工作计划和定义课题与工作重点的导则并向BDT下达指示和提供指导;

–        保留或终止研究组,并根据已确立的工作计划为每个研究组分配研究课题。

4委员会 区域性举措和项目

职责范围: –   审议BDT的项目执行职能并制定直接援助的导则;

–        审议区域性举措并制定实施区域性举措的适当导则;制定针对最不发达国家(LDC)特别行动的框架及其它特别举措;

–        审议信息通信技术(ICT)市场的发展状况并制定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筹措资源和开展国际合作的导则;

–        审议地区代表处的作用问题以及私营部门在此方面的作用。

5委员会 编辑委员会

职责范围:如国际电联《组织法》第22条所述,在不改变与大会结论相关的案文的意义的情况下,统一国际电联六种正式语文的文本,以便将其提交全体会议批准

解释性说明

根据《国际电联大会、全会和会议的总规则》第63款,世界电信发展大会的全体会议可以设立若干个委员会,以审议提交大会的各个事项。

出于预算的考虑并为确保集中讨论问题,建议在一个委员会中讨论计划,而在第二个委员会中讨论区域性举措和项目。

此外,还建议成立一个有关战略规划和WTDC-10宣言的全体会议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