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号课题:许可和授权体制和其他相关监管措施对融合的 ICT环境下竞争的影响

 

1  情况说明

ITU-D的第四个研究期(2006-2010年)内,关于对融合业务的许可和授权的监管的第10-2/1号课题报告人组起草了一份报告。

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迈向融合的监管环境,该课题的相关性逐渐增强。

1研究组的成员已表示愿意继续开展与融合环境下许可和授权的监管相关的工作,但增加其对竞争的影响问题。该建议因此让项目组集中开展监管模型的分析工作,以帮助应对融合给ICT市场带来的影响。此外,该课题的重点应包括行业内的竞争问题。

2  研究课题

最近几年,许多国家,包括发达和发展中国家,已经实施了新的法律法规,考虑到向融合服务发展的技术和市场趋势。这些措施主要基于技术中立的原则,并寻求促进市场开发和开放,以造福于用户。

然而,融合与加剧的市场竞争相结合,给政策制定和监管机构带来了一系列新的复杂挑战。为了能够对市场进行监管,必须了解整个市场的情况及其内部的竞争动因。因此,政策制定和监管机构必须占据有利位置,以掌握所有必要信息以及有效和公平监管所需的权力。这对于授权和许可证发放模型的建立和推行都是至关重要的。

新的管理框架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许可和/或授权程序,该程序可能对竞争、对监管机构、投资方、历史上的运营公司以及新的运营公司的行为产生重要影响。

市场发展与合力以及竞争会因为监管机构的许可和/或授权程序的效率不同,或受到推动,或受到阻碍。

3  预期成果

–           不同立法框架的概况,重点放在许可和/或授权程序上,旨在确定与融合业务有关的审议模式方面的主要监管趋势。

–           对电信和竞争监管机构双方的经验进行评估,重点关注授权和许可证发放体制的变革以及从一种体制向另一种体制的过渡。

–           研究许可和授权体制对融合的ICT环境下竞争的影响(如行业内的竞争程度、市场参与者的数量、ICT业务的普及率等)。

–           评估国家监管机构和竞争管理机构在促进融合服务的提供中发挥的作用。

–           帮助那些计划引进新的法律法规或改造其现有框架并制定原则来促成融合业务发展的国家起草导则和/或建议。

           研究国家监管机构和竞争管理机构为融合服务确定相关市场的情况。

           拟定为发展中国家制定有关确定和分析提供融合服务的相关市场以及确定市场主导服务提供商(SMP)的方法的指导方针和/建议。

4  时间安排

两年后将向第[X]研究组提交一份有关上述第3段所提及的前两个问题的报告草案,以便批准。

最后报告草案和有关起草导则和/或建议的提议必须在四年内完成,提交第1研究组。

至多四年后将结束该组的权限。

5  建议者

成员国和部门成员提交的文稿对于完成此项研究至关重要。可以由项目组起草一份问卷调查表,通过电信发展局将该表发至会员国和部门成员。

6  输入意见来源

项目组应根据对问卷调查表答复的分析、根据通过访谈、非正式接触、报告和调查所获得的信息,开展此后的工作。

需与国际电联其它研究组进行合作。

7  目标对象

输出文件主要涉及发展中国家的监管机构和政策制定机构,这些机构可能在导则/建议中找到开发具有原创性的有效监管模式的有益信息。

目标对象

发达国家

发展中国家1

电信政策制定机构

电信监管机构

广播监管机构

竞争管理机构

广播运营商

制造商

服务提供商

a)   目标对象

输出文件的预期使用者为世界各国的运营商、监管机构和竞争管理机构。

b)   实施成果方法的建议

该研究的输出文件可作为ITU-D研究组的输出结果散发。考虑到该问题的重要性,电信发展局亦可通过举办研讨会和会议来推广该课题的研究结果。相关结果应由国际电联出版,以便扩大影响面。

课题处理方法的建议

建议该课题应在通常的第[X]研究组活动范围内研究。

9  协调

研究此课题的ITU-D报告人小组应与相关机构、国际组织、监管机构团体、竞争监管机构等密切协调。

10  其它相关信息

在此课题的研究期内逐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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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展中国家”一词也包括最不发达国家(LDC)、小岛屿发展中国家(SIDS)、内陆发展中国家(LLCD)和处于经济转型期的国家。